杨柳松可怕的复仇情结——《窦娥冤》的再评析-老暗生
杨柳松窦娥是一泓清泉,荡涤了混沌世间的假恶丑;窦娥是一座丰碑,昭彰了肮脏时代的真善美。
可窦娥临刑前的三桩誓愿,却总让我觉得心有余悸。这是人性里多么可怕的一种存在!她和我们为什么会有如此浓重的复仇情结?
这恐怕是有些渊源的。
当年伍子胥亡命吴国,深得阖闾之赏。吴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时鼎盛。单说吴王攻破楚国之都郢,子胥掘楚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掘墓鞭尸,报仇雪耻,非常人可为之事,有人说这才叫大丈夫。我认为这是复仇情结的劣根。
《资治通鉴》也有记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三家分智伯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为饮器。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豫让无疑是中国刺客形象的典范,但我想说,他为世人带来的巨大影响仅仅只是他身上执拗的复仇楷模价值。在我们抛开约定俗成的是非观念后,我们更应该看到他骨子里专注的复仇情结,我们更应该有深刻的道德层面的反思。对于施动者而言,“报仇”似乎更多的不是为采取行动,它更像是一种弥补个人仇恨的行为,更准确地定性是——雪恨。这种对自己的“一个交代”到底有多大意义?我们常说文化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不能超越文化而独立存在。但我们应该承认也必须承认,是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永远不能创造人类,文学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的行为。
文学是人学,没有人性的文学是没有家园的文学没有人性只追求仇恨的文化是没有根的文化。
国人一直崇尚“有仇不报非君子”的原则,可咬牙切齿地报了仇就能展现出“君子”之风吗?大家觉得,受了委屈,总要宜激一把,这种情绪有点像当初被纳粹蛊惑了的德国民众心中的复仇主义,谁喜欢犹太人,那么大家都会很生气,后果都会很严重,所以,全体德国又都拼了命打击犹太人,以至于这种深植于民众心中的反犹情结毫无底线可言,干了不少荒唐事。
我们义无反顾地盛赞哈姆雷特的复仇行动,我们一厢情愿地从“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的经典台词中强加结论,我们为“生存并复仇”的王子喝彩,但谁知道,莎翁的笔法细腻,他笔下的哈姆雷特在复仇时是那么延宕与拖沓,他的复仇心态远不及窦饿那般血淋淋,我们读《哈姆雷特》只看到了皮毛,我们忽略了戏剧中另一段经典台词:“是否应默默地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看来,我们会错了意,莎翁给我们的不是淋漓的复仇指引,他只是在向我们论释一个丰富而复杂的人性世界。我不敢说人家那是文学,我们的不是文学,但至少可以说,人家的文学是更高一年级的味道。
《后宫·甄嬛传》红得发紫,紫得发烫,让错过了首播的观众们熬红了眼睛,熬出了眼血,“血拼”某卫视的10集连播。据我看来,太多的人是“快意于甄嬛最初的
苦痛”——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悲剧是把美好的撕破了给人看”,而我更多的是“苦痛于甄嬛复仇的快意”。甄嬛“逆袭”成熹贵纪后,拉拢已明目张胆,排异已淋漓尽致,杀人已兵不血刃,我们可以不追求一个善良的结局,也不奢望一个宽广的胸襟,可毕竟“一将功成万骨枯”,尸骨上的荣光不过是虚无的“鬼火”,丧失人性的杀伐于人于己至多是心灵的托寄与慰安,大抵也只能如此。
对复仇的顶礼膜拜,就是对善良人性的无情践踏。正所谓“授者应明鉴,学子要慎思”教材于求学者而言,应该是知识的索引,更应该是灵魂归属的导师。
我们的教材,我们的文学,我们的文化,应是历久弥新的,同时也应是与时俱进的。